五千年的发展历史使得我国文化以深厚的底蕴和鲜明的特色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在发展过程中,我国与众多国家开展了包括舞蹈在内的大量文化交流。就舞蹈文化而言,根据交流过程中主体行为与主体间关系,中外舞蹈文化交流模式可被归纳为“双边对等”和“单边主导”两种。文章以中印、中韩之间的舞蹈文化交流为例,对于中外舞蹈文化“双边对等”与“单边主导”的交流模式进行描述和分析,并对上述两种交流模式的成因——“文化势力”与“文化软实力”进行探究。
关键词:中外舞蹈文化;交流模式;文化势力;文化软实力
文化是人类在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在人类漫长的生产活动中逐渐形成,并在其所在的群体中生根发芽,日渐稳定。受生产方式、种群特点,以及地形、气候等地理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的群体中产生的文化呈现出迥然不同的景象,文化,发展出了各自的特色。随着人口迁徙、战争动乱、商业贸易等社会行为的产生与开展,在历史的进程中,文化与文化之间逐渐地打开了互通的大门,开始了交流的过程。文化间的相互交流对于文化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首先,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由于拥有不同的文化作为参照,一种文化可以更加快速而准确地找到自身文化的特色与优势,从而在发展中扬长避短,让自身文化在交流中更具独特性和竞争力;同时,文化的交流也可以让一种文化有机会接触与吸收那些蕴藏于其它文化之中的优秀的文化基因,使得单一文化在保持自己独特性的同时博采众长,取长补短,推动自身文化的发展。
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五千年的发展历史使得我国文化以深厚的底蕴和鲜明的特色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在我国漫长的文化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为数众多的其它国家的文化进行大量的交流与沟通,这些交流与沟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文化的发展。作为我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舞蹈艺术也同样地在交流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形成了一个复杂并具有鲜明独特性的舞蹈形态。时至当代,技术的进步拉近了文化之间的距离,削弱了交流的隔阂,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舞蹈交流提供了无限的契机,更是极大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舞蹈与文化交流。
如果我们将国家视作文化主体,根据交流过程中主体行为与主体间关系,两个主体间的舞蹈文化乃至整体层面的文化交流可被归纳为“双边对等”和“单边主导”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的形成受到国家文化主体自身文化势力的影响。单一主体的文化势力是相对的、动态的,其强弱取决于国家主体自身的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