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人协作社无产阶级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巴黎公社推行合作生产。“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共同的计划调节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结束无时不在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的动荡这样一些资本主义生产难以逃脱的劫难,......这不是共产主义,‘可能的’共产主义,又是什么呢?”[]马克思十分肯定巴黎公社合作生产社的共产主义性质。因为自由联合的生产不仅能取代奴役工人阶级的资本生产模式,还能进行计划调节,以避免出现资本主义根本矛盾所导致的生产过剩。这和未来共产主义的公有化生产模式不谋而合,这本身就是共产主义。
其三,马克思强调个人所有制的重建,争取劳动解放。巴黎公社“它是想要把现在主要用做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即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巴黎公社在经济制度建设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消解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举措,朝着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广泛联合、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统一迈出了一大步,为重建“个人所有制”打下了自由联合劳动的前提。巴黎公社作为“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通过经济改革逐步消除资产阶级剥削性的经济基础,致力于解放劳动,摆脱资本的对劳动的奴役,这是巴黎公社体制存在的基础。巴黎公社一切保护劳动者权益、组织合作生产的措施都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这个更具有根本意义的“打碎”手段吹响了前奏。只有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才能打破资产阶级将生产资料当作剥削和奴役手段的固化的阶级统治
社会制度方面的人民共同体建设。一方面,马克思肯定了巴黎公社时期中央与地方分权下的社会治况。巴黎公社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建立了以中央统一领导和地方自我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不但厘清了中央与地方各自的职责范围,还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管理事权,有效防止了权力过度异化现象。
法兰西帝国按照等级制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国家体制,其机关庞杂臃肿,遍布各地,寄生于社会和人民身上。在如此高度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下,人民处在反动政府和大地主、大资本家的压迫统治下;对于地方来说,外省权力全掌握在集权政府“宪兵、僧侣、土地巨头”手中,各地都受着这种人民之敌的势力的压制。地方和社会需要的是真正的活力、自治的权力,而不是“已经仅仅表现为一个人为机体的统一,而这个人为机体依靠宪兵和红黑军队而存在,压制着现实社会的生活,像梦魇一样压在社会头上”[]的中央集权制的统治。巴黎公社所主张的正是要通过公社已经取得的政治统一来实现地方和中央分权,还社会以活力,消除过度的权力异化。在实践过程中,中央和地方分权的社会治理体制会循序渐进地实现,随着阶级统治被消灭,最终将实现高度的、全面的社会自治。
另一方面,马克思阐发了国家回归社会思想。马克思一向主张以社会解放超越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公社表明了工人阶级政府就是“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公社体制会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所夺去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社会利益由人民主导,社会生活由人民掌握,巴黎公社逐渐消解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不但将社会管理职能上升为主要职能,还将社会管理的权力交还给社会本身,给予了社会充足的自我发展的空间。巴黎公社进行反映人民意志、保障社会利益的社会制度建设,以社会的力量拯救了社会。巴黎公社的将权力收归社会的治理举措和社会治况,就是马克家回归社会思想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