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时会为了引起学校和社会重视,有夸大甚至虚构事实之举;有时会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侵害到别人名誉权、隐私权甚至学校声誉。此外,学生在利益受损时容易出现情绪化和非理性的一面,因此在表达诉求时,多只站在自身立场关注自身利益,没有考虑诉求内容是否合理、正当。比如要求宿舍八人间配备的高校提供四人间的诉求内容就脱离了学校床铺紧张的实际和宿舍收费标准,并不合理也不正当。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学生对诉求表达的“边界感”比较模糊,对诉求内容的合理性、对表达方式的合法性缺少明确认知。二是因为缺少诉求表达内容的把关人,移动互联网技术让诉求表达的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的同时,也缺少了必要的把关环节,诉求表达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陷入违法失当的境地。
以上学生诉求表达两重困境的存在,归根结底在于高校未对学生权益表达行为进行根本认可,未对维权渠道机制进行规范管理,未对学生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进行教育教导。因此,虽然学生诉求表达行为层出不穷,但实际效果有限,学生权益保障仍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发展,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学校有必要针对性的加强教育引导,科学性的改善渠道机制,切实把学生权益保障到位。
四、学校保障学生权益的有效路径
学校要想确保学生权益得到真正保障,必须通过强调学生主体地位、鼓励学生表达诉求、完善校内渠道机制、加强学生权益教育4条主要路径,使学生想表达、敢表达、能表达、善表达。
(一)强调学生主体地位,使学生想通过诉求表达的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高校在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时,要切切实实的把学生及其需要作为关心的重点,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制定学校政策、规定尤其是关系学生学习、生活的文件时要通过意见征求会充分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在教学、吃住等服务设施配备时要多考虑学生的体验感受,及时维修维护。定期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学生的使用感受,若硬件标准无法改善就尽可能提升服务标准;在具体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在参照文件执行时要更关注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开管理依据和结果。此外,高校要设立必需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并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和独立权,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对一些影响比较强烈的学生案件可采用学生问政、学生投票的形式来预处理,构建起学生的主人翁地位,进而进一步激发学生权益意识。
(二)鼓励学生诉求表达行为,使学生敢于直接表达诉求
高校要杜绝不合时宜的官僚心态,更新“维权即挑战”的悲观认知,摒弃考核学生诉求率的负激励举措,正面看待学生诉求表达的深层意义,做好保障学生权益的顶层设计,通过文件印发、会议传达等方式自上而下认可并鼓励学生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设定学生权益日,通过权益日晚会的方式公布上年的学生诉求数量、主要诉求内容、处理完结情况等数据,并评选出年度最有价值的学生诉求进行表彰,使学生真切感受到学校对诉求表达的认可态度,从来一有诉求时敢于直接表达,避免问题和情绪积攒导致舆情发生。
(三)完善校内渠道机制,使学生能顺畅的反馈诉求、解决问题
高校须采用以疏代堵的方式,一是强化校长信箱、部门热线、学生申诉委员会等既有的传统渠道,简化诉求流程,明确处理时间;二是开拓微博微信申诉平台、学生问政日等新兴渠道,迎合学生使用习惯,提升诉求效率;三是强化突发事件舆情预警制度、责任追求制度、决策听证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自上而下畅通解决渠道;四是针对学生表达诉求时可能存在的不理智、易盲从等情况,灵活性的设置校内意见领袖,引领校园网里的热点诉求话题,把关学生诉求内容。总之,通过完善校内渠道,让学生有诉求时可以通过顺畅的校内渠道加以反馈,不仅可以提升学生诉求的解决效率,更将学生诉求反馈留在校内,避免寻求外部渠道导致网络舆情的发生。
(四)加强学生权益教育,使学生善于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
高校要充分利用思政课加强对学生权益主题的教育引导,内容包括从权益表达的意义认知到权益意识的培育方式,从民主权益的内涵外延到权益行为的渠道方式,从权益诉求内容合理与否的判断到表达行为尺度合法与否的拿捏六个方面。通过针对性教育,使学生知晓权益表达的深层意义,建立起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掌握诉求表达多种渠道尤其是校内渠道的具体程序化操作;明确学生权益的具体构成和权益内容合理合法性的尺度边界,知道哪些属于自己的合法合理权益,表达时怎么做到不滥用、不夸大甚至是不违法。
总之,在舆情频发的当下,高校保障学生民主权益,不仅时间紧迫,更任重而道远,需要每个高校真正更新育人观念,拓宽权益诉求渠道,并当做一个重要课题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