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指出:学校要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努力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高校法治文化是中国社会法治文化的重要部分,在全面培养公民法治观念、提升社会法治能力中具有积极推进作用。因此,在高校的实际教学中,渗透高校法治文化的理念,对于促进高校法治文化的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影响。[1]高校课程教育是高校学生获得中国法治文化教育的最直接途径,是高校中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
一、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高校课程教育中现存的问题
(一)高校法律通识课程中法律知识内容设置需优化
法律通识课程中法律知识内容占比小。目前,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接受法律教育主要通过通识教育课程,这种普法教育基本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在普法上注重法律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介绍。高校开设的法律通识教育课程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例如,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从第六章起且仅有第六章为法律内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体包括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养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力与履行义务。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中普法教育的内容分别在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和树立法治精神、第八章我国的法律制度。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至第十二章为法律基础,分别为法的一般理论、宪法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从这些普遍通用的教材可以看出,对于法律知识的普及侧重于基本理论常识,大多是宏观概括,缺乏比较具体的介绍和一定深度。
法律通识教育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内容设置比例不协调,侧重于法律实体,而法律程序的内容占比较小。当代我国法治教育不断加强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重视度平衡以防止厚此薄彼,在追求实体正义的同时也追求程序正义,而法治文化在高校课程中的内容设置有重实体轻程序之嫌,甚至在有的法律通识教材中,程序法的内容占比微乎其微,这容易使学生在高校课程教育中受到的法治文化教育停留于抽象知识而未能深入到具体用法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