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停留于理论的课程教育而缺乏实践课程教育,容易导致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不利于启发高校学生对法治的真正理解和产生法治信仰,也难以具化到实际生活中用法治思维来对行为方式进行指导,进而习惯于守法、用法。当前,法治教育活动存在形式单一、流于形式的情况。例如,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些活动多以法制宣传为主,由高校自己举办,由高校学生去实施,缺少与司法系统的合作教育,法治宣传内容比较浅显,学生多以参观展板、横幅宣传、班内主题活动等方式展开。积极促进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课程的开展,把理论课程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让高校的法治文化教育通过学生的身体力行而内化和强化。
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高校课程教育中的完善对策
(一)增加法律通识课程教材中的法律知识内容,优化知识结构设置
增加法律通识课程教材中的法律知识内容,除我国法制与法治体系的内容外,还应适当增加部门法的基本知识,特别增加与公民息息相关的一般法的知识内容,加强高校学生对与生活紧密相关法律内容的掌握。除此,还需要平衡实体法内容和程序法内容上的占比,适当增加程序法的内容,不能只重实体而轻程序,致使高校学生知可为与不可为但不知如何为。与此同时,增加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法律类课程,在法律通识课程之外补充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使习得的法律知识更具有全面性与专业性,为未来职业行为的规范打下基础,为未来职业道德的形成做好铺垫。另外,无论在法律通识课中,还是专业类法律课程中,都应该强化刑法的重要意义,加强法治教育中的刑法教育,使高校学生在课程教育后能明晰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对法律产生敬畏心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因无知而进行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发生,把高校法治文化建设植根于培养为社会建设服务的具有法律信仰和职业法律素养的专业人才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