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
2024年02月22日08: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吉林省纪委监委日前召开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是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刚性。”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重要职责,聚焦严格执纪、责任落实、纪律教育等重点,推动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
近日,贵州省召开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将“坚持以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着力培养高度的纪律自觉”列为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并提出“严格纪律执行,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等具体要求。“这既体现了一以贯之加强纪律建设的鲜明态度,也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纪律‘戒尺’明确了目标,确保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一贯到底。”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据介绍,过去一年,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把握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时间节点、行为后果、认错悔错态度、挽损等情况,全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2403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1.3%,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648人。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行为恶化为违法犯罪。